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补上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对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谋划、申报、审核、实施、监管等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明确要求,需科学规划村庄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布局,着重加强村内道路硬化、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模式和管护机制,集中精力办好一批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实事,加速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短板。
《导则》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涵盖道路硬化、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网络、村内公园等,目的是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村容村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意在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乡村环境;公共服务提升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幼儿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旨在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导则》表明,通过开展和美乡村建设,有助于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达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让农民群众在当地就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弘扬乡村精神风貌,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