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报道指出,部分氢化油被广泛应用于人造奶油、代可可脂、植脂末、起酥油、调味酱、派类食品、饼干、蛋糕以及多种烘焙和油炸食品。然而,这些氢化油中含有大量的反式脂肪酸,对心脏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目前,美国、加拿大、泰国、新加坡已经全面禁止使用部分氢化油作为食品添加剂,而澳新也计划着禁止在加工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油。
为了消除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反式脂肪酸,以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2021年香港地区颁布了《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和《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将部分氢化油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同时,规定预先包装食品如含有氢化油(例如完全氢化油)必须在其配料表中进行相应标示。部分氢化油是指经氢化处理但最终并未完全饱和的油脂产品,而完全氢化油则是指经氢化处理且所有双键均已饱和、理论上不含有反式脂肪的油脂产品。上述两项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生效。以下是食品伙伴网对香港相关条款的梳理和解读。
一、严禁使用部分氢化油。
根据《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禁止任何人进口含有部分氢化油的油、脂肪或两者混合物用于人类食用。同时,任何人不得出售或为销售提供含有部分氢化油的食品(包括油、脂肪或两者混合物)用于人类食用。
自2023年12月1日起,香港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食品都将被禁止含有部分氢化油,这包括预包装和非预包装食品、人造黄油和酥皮油等食用油脂,以及食品添加剂。
如果食品中的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总脂肪含量的2%,食品安全中心可能会对该食品进行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含有部分氢化油。
二、要求标记全氢化油
《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对配料表的标示做出了新增要求,即如果食物含有氢化油,则必须在配料表中注明“氢化油”,或者使用“氢化”一词修饰该油名称。举例来说,预先包装食物中若含有氢化油(完全氢化油),就必须相应作出标示,如“氢化”、“氢化油”、“氢化脂肪”、“氢化脂”、“氢化油脂”、“完全氢化油”、“全氢化油”、“完全氢化脂”或“全氢化脂”等。
如果产品的配料表中标注为“氢化”油,那么该产品应当只含有完全氢化油,因为部分氢化油已被列为食品中的违禁物质。
除此之外,根据《2021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氢化油已被从豁免标示配料表清单中移除,同时“含有单一种配料的食物”也被修改为“含有单一种配料(不包括氢化油)的食物”。
总结一下
自12月1日起,香港地区正式全面禁止含有“部分氢化油”的食品上市销售,并要求标示完全氢化油的信息。食物安全中心将通过食物监测计划,在进口、批发和零售三个层面抽取食物样本进行测试,以评估食物的风险,其中包括部分氢化油和反式脂肪。对于违规的食品,将采取执法行动。
为了保证产品能够顺利出口,食品出口企业需要留意食材中可能含有部分氢化油的情况,并在采购原料时选择不含部分氢化油的食材或食品。同时,他们还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如产品规格说明、检验报告),以确认所使用的配料或食品不含部分氢化油。如果产品中含有完全氢化油,必须按规定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标注。这是食品伙伴网对食品出口企业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