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57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已发布,内容涉及防止莫桑比克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相关事宜。
最近,莫桑比克政府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该国禽养殖场出现了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了维护我国畜牧业的安全,预防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3年第157号《关于防止莫桑比克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由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
2023年第160号海关总署公告涉及进口智利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
自11月6日起,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经济、发展和旅游部有关智利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的产品将被允许进口。
2023年第160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智利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信息。
2023年第161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信息。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相关规定,自11月6日起,允许进口符合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
2023年第161号海关总署公告,是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162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俄罗斯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有关俄罗斯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自11月6日起,准许满足相关条件的俄罗斯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3年第162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俄罗斯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163号海关总署公告是有关进口巴基斯坦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关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合乎条件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乳品进口。
2023年第163号海关总署公告(关于进口巴基斯坦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165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斯里兰卡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通知。
自11月13日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渔业部有关斯里兰卡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将允许进口符合相关要求的斯里兰卡野生水产品。
2023年第165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斯里兰卡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167号海关总署公告(关于哥伦比亚冷冻牛肉进口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从11月15日起,我国将允许符合相应要求的哥伦比亚冷冻牛肉进口,此举遵循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哥伦比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农牧署和食品药品监管署对中国从哥伦比亚输入冷冻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
2023年第167号海关总署公告,即有关进口哥伦比亚冷冻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3年第168号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了有关进口白俄罗斯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通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的有关规定,现在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蜂蜜进口。
2023年海关总署第168号公告,就进口白俄罗斯蜂蜜的检验和检疫要求发布。
2023年第169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关于预防希腊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通知)
希腊紧急报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称其北爱琴大区发生了绵羊痘和山羊痘,主要影响了绵羊。为了保障畜牧业安全,预防疫情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以及相关实施条例,特此公告。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第169号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希腊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3年第171号海关总署公告是有关进口马耳他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自11月22日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耳他共和国农业、渔业和动物权益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马耳他养殖水产品将被允许进口至中国。
2023年第171号海关总署公告(关于马耳他养殖水产品进口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