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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分层分级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

阅读数:2 时间:2023-12-22

本年六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1号令”),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自81号令发布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已经进行了分层分级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以确保81号令的有效实施。

省市场监管局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宣传工作,邀请省、市、县级监管人员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和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等450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也分层分级展开了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举办了396场宣传活动,覆盖了2万余人。其中,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检查,检查了8000余家经营主体,目前,全市已完成15家大中型连锁超市、7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1家农贸市场的灯具更换工作。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深化了“四个一”举措,举办了一次宣传会、发放了一份明白纸、制作了一份宣传海报,还进行了一次督导检查,全面推进81号令的宣传工作。全市以“线上+线下”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和维度举办了26场宣传活动,培训了1300余名市场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和监管人员,并发放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明白纸》2万余份,检查了109家农贸市场和206家商超,指导了市场、超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更换了1.8万余盏“生鲜灯”。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81号令相关内容,并通过市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有关禁用“生鲜灯”的通告,进一步规范了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接下来将继续加强81号令的宣传工作,重点关注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生鲜灯”、即食食用农产品等几个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敦促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切实执行法律法规要求,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